看板 Gossiping
剛好有人放判決書,那被判有罪就合理了 敗筆ㄧ: 男方一開始就知道女生,未滿18歲, 大概以為是高中生,想說有機會拼合意性交。 敗筆二: 上車後就開始毛手毛腳, 就算知道實際上是未滿16歲, 而最終沒有去旅館,其實還是會被判罪 最後的敗筆: 送女生回她家, 應該送她回一開始見面的便利商店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1.184.21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51428497.A.0D3.html
beeboombee: 你是大前輩嗎 42.72.15.2 07/02 11:57
chasegirl: 這樣看起來判的合理多了 39.15.9.17 07/02 11:58
nekoares: 最後敗筆的原因是啥? 111.248.85.4 07/02 11:58
william456: 感覺是經驗豐富的大學長呢 36.235.157.137 07/02 11:58
magamanzero: 不應該碰他 碰他就GG了 60.248.126.193 07/02 12:00
Kroner: 哇勒,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112.243.206.7 07/02 12:00
ctx1000: 扶 125.229.83.181 07/02 12:03